根据玉林师范学院管理规定(玉师院院字〔2017〕73号)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十条 新生因身心健康原因、应征入伍、创新创业、社会实践、其他困难或需求不能报到入学者,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。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,不享受在校生待遇。
新生应在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15日内向学校申请入学,经学校审查合格后,办理入学手续。审查不合格的,取消入学资格;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
一、办理登记
请2023级新生于2023年9月1日前登记信息。
1.入伍新生。将以下文字,通过官方QQ群发给本学院老师:本人某某,是某专业新生,联系电话,于几月几日在某某武装部报名征兵,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前置登记。
2.其他新生。将以下文字,通过官方QQ群发给本学院老师:本人某某,是某专业新生,联系电话,于几月几日什么原因,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前置登记。
前置登记只作为保留入学资格信息登记,以学校招生办公室收到本人相关手续后办理通过为准。请本人或催促武装部及时邮寄相关材料。
二、新生申请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所需材料
1.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》(应征入伍专用)一式两份,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审核并盖章;
2.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通信地址、邮编、收件人、联系方式;
3.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;
4.学生身份证复印件;
5.学生入伍通知书复印件。
三、新生除应征入伍外其他类型原因保留入学资格所需材料
1. 《玉林师范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审批表》(其他类别专用)一式两份(签名需手写);
2.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;
3.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;
4.学生身份证复印件。
以上材料,请用邮政EMS邮寄至学校:
收件人: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招生办公室
地 址:广西玉林市教育东路东1303号新民楼招生办公室
邮 编:537000
联系电话:0775-2666516,18078705946
相关链接:
1.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》(应征入伍专用).doc
2. 《玉林师范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审批表》(其他类别专用).doc
3. 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